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现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上述调整,并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公 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1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式增加资本: 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2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3 方式进行。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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