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 688535 证券简称: 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 2025-043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 66 号江
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7 月 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
延迟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会议由董事长韩江龙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
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及《评估报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
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
限公司等 13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所华威”
或“标的公司”) 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衡所华威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评估”)以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进
行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
天源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 2025〕第 0079 号),在评估基
准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市场价值为 165,800.00 万元,评估价值与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相比增加 126,508.60 万元,增值率为
321.98%;与母公司单体报表所有者权益相比增值 125,495.78 万元,增值率
311.37%。经各方协商,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 160,000.00 万元。对应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衡所华威 70%股权的交易价格定为 112,000.00 万元。
华海诚科向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 13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交易对
方
拟出售标
的公司出
资额
(元)
拟出售标
的公司股
权比例
支付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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