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7:03:04 股吧网页版
纳睿雷达: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88522 证券简称:纳睿雷达 公告编号:2025-057 号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8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相关规定、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目前,以公司总股本 302,995,60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78,306 股后的
公司股本 302,617,3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130,865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6.5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
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60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