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1 20:09:29 股吧网页版
刚宣布!688521 重大资产重组!明日复牌
来源:中国基金报


K图 688521_0

  【导读】芯原股份拟收购芯来科技97.007%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9月12日复牌

  9月11日晚间,芯原股份发布交易预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芯来智融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来科技)97.007%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芯来科技是国内首批基于RISC-V开放指令集架构打造应用生态的企业之一,而RISC-V是一种基于精简指令集原则的开放指令集架构。随着AI应用的驱动,中国的RISC-V产业迎来显著的发展机遇。

  芯原股份发布的公告称,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构建开放的RISC-V硬件平台,打造开源的RISC-V软件生态,推动RISC-V生态体系在中国市场快速发展。

  针对上述交易,芯原股份自8月29日开市起停牌,计划自9月12日开市起复牌。截至8月28日收盘,芯原股份报153元/股,总市值为804.3亿元。

交易对方包含小米产投

芯原股份回应近期股价波动

  交易预案显示,芯原股份拟收购芯来科技97.007%的股权。由于芯原股份已经持有芯来科技2.993%的股权,交易完成后芯来科技将成为芯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芯原股份此前初步确定的交易对象包含胡振波、芯来共创(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芯来合创(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芯来科技42.1208%的股权。

  按照最新的交易预案,芯原股份的交易对象还包含小米产投、中关村芯创、上海君联、厦门建发等。

  同时,芯原股份实施此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其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为106.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芯原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近期,芯原股份的股价出现较大波动。芯原股份自8月29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7月31日)的收盘价为99.30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8月28日)收盘价为153元/股,区间累计上涨54.08%。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芯原股份的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超过20%,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累计涨跌幅标准。

  芯原股份发布的公告称,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加速推进RISC-V规模化落地

标的公司尚未盈利

  公告称,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利用自身半导体IP和芯片定制平台的技术赋能能力,协同芯来科技在RISC-V领域的技术资源,加速推进RISC-V的规模化落地,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和技术壁垒。

  半导体IP是指已验证、可重复利用、具有某种确定功能的集成电路模块。芯原股份是一家依托自主半导体IP,提供平台化、全方位、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和半导体IP授权服务的企业。

  芯来科技是全球RISC-V IP赛道第一梯队的代表性企业之一,产品已经应用于AI、汽车电子、工业控制、5G通信、物联网、网络安全、存储等领域。

  第三方机构预测,2025年,全球基于RISC-V架构处理器核的芯片出货量将达800亿颗。目前,RISC-V在物联网、工业控制、车规级芯片等领域实现规模化落地。

  同时,芯原股份试图通过本次交易,提升总资产、营业收入等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芯原股份的总资产为63.20亿元。2025年上半年,芯原股份的营业收入为9.74亿元,同比增长4.49%;归母净利润为-3.20亿元,2024年上半年为-2.85亿元。

来源:芯原股份2025年半年报

  交易预案显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芯来科技的总资产为4.34亿元。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第一季度,芯来科技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分别为-82.91万元、-761.74万元、-1209.75万元。

来源:芯原股份交易预案

  公告称,芯来科技尚未盈利,主要是由于所处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密集、研发投入大等特征,并且对员工实施较大力度和较广范围的股权激励,导致股份支付费用较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