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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6:56:46 股吧网页版
芯原股份: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VeriSilicon Limited、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开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原股份”)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芯原股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股东为 VeriSilicon Limited、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开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策控股有限公司;

芯原股份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通
过 VeriSilicon Limited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26,285,663 股,占芯原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
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VeriSilicon Limited 75,678,399 14.40%

2 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523,402 4.66%

3 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573,708 3.91%

4 济南国开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359,179 0.45%

(有限合伙)

5 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165 0.02%

6 富策控股有限公司 39,204,256 7.46%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芯原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芯原股份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VeriSilicon Limited 为芯原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开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以下合称“共青城时兴及其一致行动人”),VeriSilicon Limited、共青城时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富策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超过总股本的 5%,均非芯原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芯原股份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通过
VeriSilicon Limited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规定的不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月修订)》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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