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3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董监高是否存在增减持情况及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议案之日起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回购实施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如未来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披
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7 月 15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 年 7 月 1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300.00万元~3,0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2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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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