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60,4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6,856,851.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0,262,125.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25]3247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AIGC 及智慧出行领域 Chiplet 解决方案平台研 108,889.30 108,759.30
发项目
2 面向 AIGC、图形处理等场景的新一代 IP 研发及 71,926.38 71,926.38
产业化项目
合计 180,815.69 180,685.6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
以自筹部分资金先行投入,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38,453.54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额 2025 年 5 月 31 日止期间 拟置换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额
AIGC 及智慧出
1 行领域 Chiplet 解 108,889.30 108,759.30 19,329.46 19,329.46
决方案平台研发
项目
面向 AIGC、图
2 形处理等场景的 71,926.38 71,926.38 19,124.08 19,124.08
新一代 IP 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合计 180,815.69 180,685.69 38,453.54 38,453.54
对于公司面向 AIGC、图形处理等场景的新一代 IP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这类
规模大、技术难度复杂、市场环境快速迭代的研发投入,一般具有较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公司从再融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开始着手进行募投项目的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