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38,453.54 万元置换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有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6.01 万元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部 分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1 号),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24,860,441 股,发行价格为 72.68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6,856,851.88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6,594,726.3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0,262,125.56 元。前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出具《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3247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相关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AIGC 及智慧出行领域 Chiplet 解决方案平台研发 108,889.30 108,759.30
项目
2 面向 AIGC、图形处理等场景的新一代 IP 研发及 71,926.38 71,926.38
产业化项目
合计 180,815.69 180,685.6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止,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38,453.54 万元。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起至 2025 年 5 月 募集资金拟置换金
号 资额 31 日止期间自筹 额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AIGC 及智慧出行
1 领域 Chiplet 解决 108,889.30 108,759.30 19,329.46 19,3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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