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设立及上市情况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
称“本集团”)系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由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许可,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
市交易,股票代码:688520。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本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5号楼307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6050567XF
2.主要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于 2024 年度,本集团主要通过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神州细胞工程”)及其他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生物药(药品和疫苗)业务。
3.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为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拉萨爱力克”),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谢良志先生(以下称“谢良志”)。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营业期限
经营期限自:2017-08-21 至 2067-08-20。
本财务报表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于2024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12,348,956.05元,整体实现扭亏为盈。于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为 551,607,288.60 元。流动负债中包
括的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共计 1,596,885,920.03 元。本集团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314,933,923.79 元。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在评估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时,已审慎考虑本集团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以及可用融资来源。本集团已制定下列计划及措施以减轻运营资金压力及改善财务状况:
(1)本集团持续与商业银行进行沟通,通过获取银行授信额度的方式缓解集团运
营资金压力。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已获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5,630,000,000.00 元,并已提款 2,456,228,694.32 元。基于本集团与主要合作银行良好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本集团确信能继续从相关银行授予的授信额度内提取借款。
此外,本集团持续与更多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财务报表报出
日新增或续期的已获批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 40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
款日起 1 年至 13 个月。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止已提款
679,308,015.89 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本集团已获银行批复的可用授信额度合计为 2,919,606,590.91 元。本集团确信能够持续满足借款协议(包括期后新增合同)的合同条款。
(2)本公司能够持续获得母公司拉萨爱力克的财务支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以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
(3)本集团将采取积极措施持续推动药品销售业务增长、加快资金回笼;并同时控制各项成本和费用及改善经营性现金流。
本公司董事会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的现金流
量预测。该现金流量预测乃基于管理层对若干未来事项的判断和假设,其实现将取决于本集团计划和正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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