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11.19元/股调整为10.99元/股。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 7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关联董事包秀银、包秀春回避
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8.12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 7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关联董事包秀银、包秀春回避
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未成就,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22.4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且该期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未在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授予对象,故预留的 7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对应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未能达到 10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40.0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且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未在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的 74.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 4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关联董事包秀银、包秀春、张
东、崔荣华、耿洪斌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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