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5 18:10:12 股吧网页版
南亚新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6 月

目 录

目 录......1
释 义......2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4
第二节 正文......5
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5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5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6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8

(一)已履行的程序......8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9
四、股东大会回避表决安排的合法合规性......9
五、公司融资时参与方式的合法合规性......10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10
七、结论意见......10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亚新材

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 指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 指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草案、本持股计划草案 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指本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南亚新材 A 股
普通股股票

股东大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若届时生效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权力
机构为股东会,则指公司股东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