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23 2025/6/24 2025/6/24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7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为 238,483,65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已变动为12,789,467股,故实际参与分配股数为225,694,183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总额为 22,569,418.30 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25,694,183×0.1)÷238,483,650≈0.0946 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946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23 2025/6/24 2025/6/2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全部类型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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