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4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81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418.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11.21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52,907.5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17.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890.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 号)。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6,330,2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共计募集资金98,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3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7,564.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271.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9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9,890.55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47,861.8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437.85
募集资金余额 4,466.53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7,292.58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85,989.8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674.03
募集资金余额 13,976.80
注: 募集资金余额与合计差异 0.01 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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