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彭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免去彭龙先生的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免职后,彭龙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免职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的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补充提名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女士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卫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职自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李卫锋先生当选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二、其他说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卫锋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月 17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介
李卫锋,男,1982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3 年
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西
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EMBA 中心主任、产业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主
持工作);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北京牛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5 年 3 月至今任协氢(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25 年 6 月 27 日当选
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佳华科技(688051.SH)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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