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60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关于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内容亦将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第二条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四 川天恒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 川天恒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
设立方式设立 设立方式设立;在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510100792179570A。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新增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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