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聚和材料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约定了保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公司规范
2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并报上
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资料查阅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5 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在持续督导期间内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4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2025 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及相关当事人在持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等事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公司及其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各项承诺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公司建立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对公司内控制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上市公司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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