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9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存在。全体董事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倡议中提出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对外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公司评估了行动方案在2025年上半年的执行情况,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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