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57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并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