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依据。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5年7月2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65.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11.43万股限制性股票。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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