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 年 8 月 14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896.00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价格:13.01 元/份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
日,以人民币 13.01 元/份的价格向 4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896.00 万份股票
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通过办公 OA 系统在公司内
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5)。
3、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5、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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