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京车”)发生以下关联交易:因河北京车经营需要拟从公司采购车上线槽、风道等产品,据此公司拟与河北京车签订 2 份产品销售合同,合计合同金额预计为7,924,852.60 元。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2 条中规定的
关联交易,并符合第 7.2.7 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 3,000 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凤青
注册资本:221,29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08 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建国路 3966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磁浮车辆、城际车辆、高铁车辆、 铁路机车车辆、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低地板有轨电车、轨道工程机械及维护 机械等轨道交通设备及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运营维护、租赁 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是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 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北京车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且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与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 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16.63%的股东,系公司第一大股
东。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合同一
1、交易双方: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甲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和金额:车上线槽系统,合同金额为2,962,132.60 元
3、支付方式:质保金为该批货物总价款的 10%。合同生效及相关要求通过后,支付该批货物总价款的40%;现场验收通过后,支付该批货物总价款的50%。
4、生效时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交易文件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补偿责任。
合同二
1、交易双方: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甲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风道系统,合同金额为4,962,720.00 元
3、支付方式:质保金为该批货物总价款的 10%。合同生效及相关要求通过后,支付该批货物总价款的40%;现场验收通过后,支付该批货物总价款的50%。
4、生效时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交易文件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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