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24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53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56%。其中,首次授予 479.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0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90.40%;预留授予 50.9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9.60%。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其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3 年 4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3.9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 13.42 元/股。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4 年 4 月 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3.93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85 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 13.42 元/股。
2024 年 5 月 31 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股票上市流通。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作废对应归属期内的已获授尚未归属以及离职或退休人员的限制性股票。
以上信息以截至本计划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议案和已披露的公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本激励计划实施的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53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56%。其中,首次授予 479.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0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90.40%;预留授予 50.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9.60%。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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