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四、考核机构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基准年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份 考核年度
归属系数 80% 归属系数 90% 归属系数 100%
营业收入较2024年 营业收入较 2024 年 营业收入较 2024
第一个归属 增长不低于 增长不低于 27.00%; 年增长不低于
期 2024 年 2025 年 24.00%;或扣非净 或扣非净利润较 30.00%;或扣非净
利润较2024年增长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利润较 2024 年增
不低于 16.00% 18.00% 长不低于 20.00%
营业收入较2024年 营业收入较 2024 年 营业收入较 2024
第二个归属 增长不低于 增长不低于 45.00%; 年增长不低于
期 2024 年 2026 年 40.00%;或扣非净 或扣非净利润较 50.00%;或扣非净
利润较2024年增长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利润较 2024 年增
不低于 36.00% 40.00% 长不低于 45.00%
营业收入较2024年 营业收入较 2024 年 营业收入较 2024
第三个归属 增长不低于 增长不低于 85.00%; 年增长不低于
期 2024 年 2027 年 76.00%;或扣非净 或扣非净利润较 95.00%;或扣非净
利润较2024年增长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利润较 2024 年增
不低于 48.00% 54.00% 长不低于 60.00%
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
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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