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6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绍兴滨海新区芯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2.3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芯
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502 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芯联集成
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核准标的公司本次交易
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事项,并向标的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72.33%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过户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当前持有标的公司 100.00%股权。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
1、上市公司尚需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支付交易对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上市手续;
2、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4、上市公司尚需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成就,标的资产过户具备实施条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过户手续;在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相关各方承诺得以切实履行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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