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16:56:13 股吧网页版
哈铁科技:哈铁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8月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审议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
议案四: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哈铁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及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各位与会人员认真遵守。

一、出席股东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股东义务,维护会议纪律,保证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顺利进行。

二、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相关人员的参会资格,请配合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予以核对。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按要求通过现场或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会议登记的相关要求详见公司发布的《哈铁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为及时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资料原件,方便验证入场。

五、未按要求办理参会登记、现场签到股东、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六、为保证股东会的秩序,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入场参会。

七、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八、要求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在参会登记时登记说明,股东会主持人将按照登记记录名单及顺序安排发言。发言应围绕议题、简明扼要,原则上每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能打断其他股东的发言和会议报告人的报告。进行表决时,股东、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九、股东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候选董事回答问题。问题内容与会议议案无关或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商业秘密或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主持人和相关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回答。

十、股东会表决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按股权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详见公司发布的《哈铁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十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错填未填、字迹难以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表决计为“弃权”。

十二、股东会对议案表决前,将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代表进行监票和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股东代理人不得参与计票、监票;股东会议案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代表共同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股东会主持人宣布。

十三、为保证股东会秩序,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并将手机调节至静音或振动状态,股东会谢绝录音、录像和拍照。对干扰股东会正常召开或侵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股东会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将报告有关部门严肃查
处。

十四、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五、股东、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的费用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安排住宿,不发放礼品,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14:00时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