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 3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哈铁科技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作为国铁集团内部金融服务提供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下,依法依规开展对国铁集团成员单位的金融服务合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双方签订《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交易实施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亿元人民币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2015年7月24日
潘振锋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
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027.34亿元,净资产
149.95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05亿元,净利润2.44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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