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7 月 7 日
目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2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关于追加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7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有研大厦 D 座 1703 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 9:15—15:00。
五、主持人:董事长贺会军
六、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参会股东、委托代表出席及所持股份情况,及其他现场参会人员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推选计票监票人员;
(六)宣读议案,股东审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1.《关于追加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七)现场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 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经公司验证上述材料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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