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联芸科技(杭州)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25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包红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010-56052363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泽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12号文”批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联芸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11.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2,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163.4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103,336.58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保荐机构已与联芸科技签订《持续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2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联芸科技经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营情况,对联芸科技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2025 年上半年,联芸科技在持续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情况。
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2025 年上半年,联芸科技及相关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相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关事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联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芸科技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项承诺。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督促联芸科技依照相关
7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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