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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3 18:25:12 股吧网页版
有研硅: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印章(如有)。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长、被征求意见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内幕信息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董事会应当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等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及时答复董事提出的问询,在会议召开前根据董事的要求补充相关会议材料。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
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直接送达、挂号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微信或短信等书面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总经理。非专人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经公司全体董事书面同
意,可豁免前述条款规定的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

第九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其出席,公司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请假,或者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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