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或“保荐机构”)作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健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诺诚健华上市 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日至 2025年 6 月 30日。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诺诚健华签订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协
2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备案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5年1-6月诺诚健华在持续督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 2025 年 1-6 月诺诚健华在持续
4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背承诺等情况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以及
5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诺诚健
华业务情况,对诺诚健华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导诺诚健华及其董事、高级管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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