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InnoCare Pharma Limited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InnoCare Pharma Limited(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所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客户、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境内有权机关颁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统称“A 股披露规则”)等规定,香港证券及期
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颁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收购、
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内幕消息披露指引》
(以上统称“港股披露规则”)等规定,结合《 InnoCare Pharma
Limited(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机
关、公司股东及其他上市证券的持有人评估公司状况所需的信息;
避免公司证券买卖出现虚假市场的情况必需的信息;公司运营中所
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有关证券监管机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要
求披露的其它信息,或者;《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所指的“内
幕消息”(以下简称“内幕消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13 至第 13.19 条所述的事项;
(二)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
测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
信息;
(四)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票拆细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重要新产品、新发明,
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签署重大合同等;
(六)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消息”依《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定义,指
符合以下说明的具体消息或资料(或依《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不时修订之规定或解释而符合要求的消息或资料):
(一)关于
1. 公司的;
2. 公司的股东或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或
3. 公司的上市证券或该等证券的衍生工具的;及
(二)并非普遍为惯常(或相当可能会)进行公司上市证券交易的
人所知,但该等消息或资料如普遍为他们所知,则相当可能
会对该等证券的价格造成重大影响。
(三)“内幕消息”的概念包含三项主要元素:
1. 关于公司的消息或资料必须具体;
2. 该等消息或资料必须并非普遍为进行(或相当可能会
进行)公司上市证券交易的市场界别所知;及
3. 该等消息或资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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