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耐科装备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科装备”、“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耐科装备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 常沟通、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
持续督导工作。 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公
4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
5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 承诺等事项。
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及其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
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 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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