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或“宁波震有”)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资本价值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或“致远资本)转让其持有的 9,6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价格为 22.13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213,111,900 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闽华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147,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持有公司股份 28,855,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直接持股情况不变;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持有公司股份 19,225,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致远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9,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致远资本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名称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资本
价值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股份数量(股) 9,630,000
转让股份比例(%) 5.00
转让价格(元/股) 22.13
协议转让对价 213,111,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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