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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4 18:49:45 股吧网页版
震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或“宁波震有”)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资本价值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或“致远资本)转让其持有的 9,6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价格为 22.13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213,111,900 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闽华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147,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持有公司股份 28,855,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直接持股情况不变;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持有公司股份 19,225,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致远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9,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致远资本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名称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资本
价值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股份数量(股) 9,630,000

转让股份比例(%) 5.00

转让价格(元/股) 22.13

协议转让对价 213,111,9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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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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