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
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61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9.89 元/股,已触发
“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汇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
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期间),若“汇成转
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 2025 年 10月 30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3 号),公司获准
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487,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114,87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4 年 8月 7 日起,至 2030 年 8 月 6 日止,票面利率
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
年 2.00%。
(二)可转债的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14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114,87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9 月 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汇成转债”,债券代码“118049”。
(三)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汇成转债”自 2025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30 年 8 月 6 日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7.70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汇成转债”转股价格由 7.70 元/股调整为 7.61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汇成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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