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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8:34:00 股吧网页版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1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74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原因合计不能归属的2,008股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748股。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新清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2)。
4、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 : 2024-053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5、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8.19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979,69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8.19元/股调整为17.89元/股,确定2025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7.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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