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6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6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15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
的 发 行 费 用 总 计 人 民 币 7,844,414.06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07,155,585.9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26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募
号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
1 产项目 42,088.79 31,903.76 31,903.76
2 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 21,796.24 21,796.24 21,796.24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7,800.00 7,800.00 7,015.56
合计 71,685.03 61,500.00 60,715.56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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