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7 19:45:41 股吧网页版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1,903.76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科技”)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6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6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6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15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844,414.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55,585.9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26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 42,088.79 31,903.76 31,903.76
产项目

2 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 21,796.24 21,796.24 21,796.24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7,800.00 7,800.00 7,015.56

合计 71,685.03 61,500.00 60,715.56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情况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具 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31,903.76万元向路维科技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半导体及高精 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6年,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 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二)本次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