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9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025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条款。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1,500万元,发行数量为615万张(61.50万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5年6月11日(T日)至2031年6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0%、第五年1.6%、第六年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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