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12/25 2025/12/26 2025/12/26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
具体制定,并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15,733,36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2,908,936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112,824,424 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64,884.8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0 元/股,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
配 的 股 本 总 数 × 实 际 分 派 的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 总 股 本
=112,824,424×0.20÷115,733,360≈0.1950 元/股;
即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50 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12/25 2025/12/26 2025/12/26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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