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为重述章程,替代原章程及历次章程修正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即由常州市泛亚微透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常州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400250842753X”。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50 万股,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anAsian Microvent Tech (Jiangsu) Corporation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 8 号,邮政编码:
213176。
公司经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坂上村,邮政编码:21317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执
行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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