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2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 机构”)作为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方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含义相同:
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
年报显示,2024 年公司实现部分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对外授权产品
贝福替尼、格索雷塞上市后销售亦带来部分销售提成收益,全年营业收入为16,879.04万元,营业成本为392.3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4,020.38万元。此外,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为 16,534.16 万元,毛利率披露为不适用。请公司:(1)区分产品、项目列示本期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销售提成收益等收入的具体构成,并结合上述收入的确认时点及依据,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说明本期营业成本的构成、形成原因及确认依据,以及毛利率披露为不适用的原因。(3)分别说明贝福替尼、格索雷塞自对外授权以来已触发的里程碑事项、付款节点、付款期限和实际支付进度,是否存在逾期付款情形,如是,请说明逾期金额、逾期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分别说明贝福替尼、格索雷塞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竞品销售情况和竞争优劣势等,并结合公司就该两款产品与被授权方签署的协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里程碑节点、销售提成费率等,合理测算未来两年内公司预计可收到的里程碑款、销售提成等金额,说明是否存在收入规模下降
或持续较小的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措施。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区分产品、项目列示本期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销售提成收益等收入的具体构成,并结合上述收入的确认时点及依据,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收入的具体构成
单位:万元
客户 产 项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依据 2024年度营业收入
品 目
1、许可产品2L
NSCLC于2024年
格 研 11 月获得 国家药 国家药品监督局颁发
索 发 监局附条件批准 的格索雷塞片药品注
正大天晴 雷 里 上市。 册证书(证书编号: 15,094.34
药业集团 塞 程 2、许可产品2L 2024S02642)。
股份有限 碑 NSCLC MAH于
公司 2024年 11月转移
(以下简 完成。
称“正大 1、正大天晴提供的《
天晴”) 格 销 根据正大天晴提 特许权使用费报告》
索 售 供的 2024年度格 。 146.84
雷 提 索雷塞销售收入 2、经正大天晴确认的
塞 成 确认销售提成 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
函证。
贝达药业 1、贝达药业提供的销
股份有限 贝 销 根据贝达药业提 售收入情况说明。
公司 福 售 供的 2024年度贝 2、经贝达药业确认的
(以下简 替 提 福替尼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 1,637.86
称“贝达 尼 成 确认销售提成 函证。
药业”) 3、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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