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285,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小于该限售期的全部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28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8 月 5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000,0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 30.86 元,并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00,365,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46,424,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3,940,2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前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 5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21,2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限售
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8 月 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1、发行人股东达晨创鸿、达晨晨鹰三号、云泽投资、高新投投资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2、发行人股东顺为芯华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
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微半导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1,285,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5.32%,限售期均为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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