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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华光新材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一般原则......4
第三章 财务管理......4
第四章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4
第五章 内部审计监督......5
第六章 信息披露......5
第八章 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6
第九章 附 则......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
有其股份比例不足 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对本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和本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本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本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子公司自身的权力机构对其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本公司通过推荐、委派、选举等方式产生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代表本公司行使职权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由本公司董事长决定。

第五条 子公司在本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

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对子公司经营层的考核。

第六条 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子公司也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第八条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本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部门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九条 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十条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一)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变更等应遵循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二) 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
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本公司委托的注册 会计师的审计。

第四章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应根据本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计划管理体系,确保有计划地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确保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投资收益。

第十三条 公司的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对子公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照《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子公司及本公司的内部有权机构决策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 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照《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经子公司及本公司的内部有权机构决策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照《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经子公司及本公司的内部有权机构决策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本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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