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7-0001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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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7-00010 号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于 2020 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62.57 元,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042,394.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83,803,993.63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060,238,400.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验资报
告。
2.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8 号)(注册生效
日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4,951,599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8.4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456,033.53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468,433.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87,600.33 元。2023 年 8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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