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5-035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每股转增0.2股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2025/6/17 2025/6/18 2025/6/18 2025/6/18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2 股。如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08,148,22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493,040 股后,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 205,655,181 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1,413,795.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合计转增 41,131,03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49,279,25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05,655,181×0.25)÷208,148,221≈0.2470 元(保留四位小数)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205,655,181×0.2)÷208,148,221≈0.1976(保留四位小数)
综上,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470)÷(1+0.1976)=(前收盘价
格-0.2470)÷1.1976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2025/6/17 2025/6/18 2025/6/18 2025/6/18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