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基于上述调整,并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丛麟环保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丛麟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上海丛麟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是在上海丛麟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 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工 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1GBNPD17。
91310112MA1GBNPD17)。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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