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
丽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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