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稳定股价,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且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即 2024 年度每股净资产 19.09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票的计划。相关人员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稳定股价,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司将启动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为 19.45 元。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经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为 19.09 元。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止,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二)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 2025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
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丛麟科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及《丛麟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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