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1)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包括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
的保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事宜,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
(2) 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
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
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4) 组织筹备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5) 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
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承担社
会责任;
(6)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
作机制;
(7) 负责股权管理事务,包括保管股东持股资料,办理限售股相关事项,
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
关规定等;
(8) 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再融资
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9) 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10) 提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作出或可能作出
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1)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
其他职责。
第五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登记入档,
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
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
证据。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财务总监应当配合董事
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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