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飞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负责中科飞测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人已根据持续督导工作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进度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人已与中科飞测签署协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间的权利义务
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者不定期对中科飞测进行回
3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中
科飞测业务情况,对中科飞测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5 年 1-6 月,中科飞测未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发生该等情形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2025 年 1-6 月,中科飞测及
5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该等情形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5 年 1-6 月,保荐人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中科飞测及其董事、监事、高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人督促中科飞测依照相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保荐人对中科飞测内控制度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核查,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人督导中科飞测严格执
9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行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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